出租屋甲醛门判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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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因租赁房屋空气质量问题起诉房产中介自如的案件有了判决结果。

室内甲醛治理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这些案件中,原告方的多数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如退还房租、退还押金以及服务费等,但误工费、医疗费及交通费等诉求,因未能明确举证健康问题与甲醛超标之间的必然联系,没有获得法庭支持。


法院支持退还租金、服务费等诉求


房屋租赁行业甲醛超标问题受到关注始于2018年7月。彼时,从北京到杭州阿里巴巴工作的王某被确诊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在进入重症监护室(ICU)两天后去世。


王某去世后,他的妻子对他生前活动的工作及生活场所进行了检查。在王某租住的自如房间中,王某的妻子发现室内甲醛严重超标,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自此,房屋租赁行业甲醛超标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死亡的话题引发社会关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截至2019年4月,已有至少4起与自如房屋甲醛超标有关的案件公开判决。其中,退还房租、押金和服务费等诉求得到法庭支持,但误工费、医疗费和交通费等诉求因无法充分举证被法庭驳回。


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为例,原告丁某于2018年6月租住自如旗下的出租房屋,入住前特意向自如方面说明,因家中有老人和孩子,所以对空气质量非常敏感。据丁某介绍,自如方面当时给他的答复是:空气质量没有问题,房屋已被空置小半年。


2018年9月4日,丁某通过自如公司APP提出了空气质量检测申请。2018年10月9日,自如方面告知其涉案房屋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后丁某要求退房,双方就退还租金、服务费的问题产生争议,丁某将自如诉至法院。自如公司辩称,影响甲醛是否超标的因素有很多,家具、服装及食品中都含有甲醛成分,很难证明是房屋及房屋内的相关租赁物造成的。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空气质量问题未明确约定在合同条款中,但涉案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居住,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是法定的基本合同义务。法院判决:解除丁某与自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如退还丁某租金24540元、服务费3926元。


另一起案件与孕妇和胎儿相关。在201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马某在怀有7周身孕时入住自如房屋,此后不到3个月便发现胎儿异常,马某找到一家具备检测资质的测试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结论为甲醛和TVOC(指“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超过GB/T 18883—2002《空气室内质量标准》。最终,马某腹中胎儿发育不良,导致引产。


马某要求自如退还房租45120元、押金7520元、租赁服务费4512元,赔偿原告已付的空气检测费3000元、临时住宿费1000元、医疗费4650.24元、交通费及误工费7826.8元、违约金752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自如房屋存在污染物超标问题,属于交付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之违约情形,判决自如公司退还原告房租、押金、服务费,赔偿违约金、鉴定费,负担案件受理费。


甲醛检测标准有待统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上述案例采访自如,自如方面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尚不知晓公司对以上判决的态度。该负责人同时称,为改进空气质量,自如已于2018年11月上线“深呼吸,放心住”项目,这些项目中的房源从5个方面对租住产品进行系统性升级:使用优于国标E1级的板材、采用具有国家十环认证辅料、41道关键施工工序严格把控、完成空气密闭检测、空置30天等。


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在我国租赁行业发展不成熟的背景下,空气质量不达标,实质是产业生态上一些问题的集中体现。


首先是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租赁行业一位资深从业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当下,一线城市房屋租赁市场供不应求,如果将刚刚装修好的房屋空置一段时间后再出租,这对租赁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成本,也满足不了急于租到房子的房客的需求。“于是,有人就以空气质量马马虎虎的代价,来换取早日租出房子的需求。”该人士算了一笔账,空置30天的代价是损失一个月2000余元的房屋租金。


其次是环保要求与租金之间的取舍。上述自如人士告诉记者,“更环保的家具也决定了更高的成本,人们对家具要求环保,但对涨房租却特别不能接受。”2018年11月,自如承诺未来续约房屋的租金涨幅不超过5%,整体房租水平涨幅不超过10%。


最后是不同标准之间的矛盾。据了解,目前针对甲醛空气含量的标准有两套,分别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下称“标准2002”)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3版)(下称“标准2013”),标准2002由彼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标准2013的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国家强制性标准。


自如方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两个标准的统计对象不同,标准2002以人体最终接受的甲醛为统计对象,要求浓度为每立方米不超过0.10毫克;标准2013则以板材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为统计对象,要求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08毫克。也就是说,即使每块板材在出厂时都符合标准2013,人体最终接受的甲醛也是由数个不到0.08毫克的量叠加而成的,很难符合标准2002的要求。


在自如这位负责人看来,当前亟待出台一套针对租赁行业的空气质量检测标准,以人体为接受对象和单纯以某件板材家具为统计对象的标准都不适用。“租赁行业的标准统计不应单纯以人体为统计对象,也不应以板材家具的释放量为统计对象,应该适应租赁行业的需要,比如以单间房屋为统计对象,或以整套房屋为统计对象。”


自如上述人士对甲醛检测标准的说法是否准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尚婕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标准2013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是针对房屋建造者交房时空气质量而制定,共有五个指标,甲醛浓度不得超过每立方米0.08毫克仅是其中一个指标;而标准2002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人体健康为导向,提出甲醛浓度应不超过0.10毫克每立方米。


尚婕还强调,并不存在“两个标准的统计对象不同”问题,统计的都是空气中的甲醛和其他化学物质的浓度。“标准2002提出的甲醛标准已是保证人体健康不受损害的最低标准,不存在‘过于严格’问题,租赁企业和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应符合这个标准。”